最近有项刑法修正案提出,在特定情况下,已满12岁但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重罪,且情节恶劣的,经过核准后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小恶魔居然还能逍遥法外”
……
这类话听多了,心里总感觉堵得慌。
大家觉得这个新规定怎么样?它真的有必要吗?从心理学角度该怎么看?
朋友们好,我是追光向阳的游鱼。
这个规定一出来,很多人都拍手叫好,我也是其中一员,觉得这是针对现实问题必须迈出的一步。
▲社会发展得太快了,尤其是信息时代。孩子们获取信息太容易,渠道又多,但分辨是非的能力还没跟上,导致他们“早熟”得特别快,这是关键原因。
▲另外,家庭教育不到位也是个大问题。现在生活压力大,有些父母忙赚钱,顾不上孩子的品德教育,只盯着学习成绩,管得严却少了心灵沟通;还有些父母过分溺爱,什么事都包办。这两种情况都容易让孩子缺少同理心,不懂感恩。
▲这些年,出了不少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案子,都因为年龄不够免了刑罚,让人又寒心又痛心。
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案例:
一个是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案子。13岁和14岁,就差一岁,一个要坐牢一个没事,想想就让人震惊又愤怒。
另一个是12岁男孩杀母案。这完全踩破了中国传统孝道的底线,动摇了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来是想保护孩子,但如果连杀人的“弱者”都护着,那受害人的公道找谁讨?——好像除了道德谴责和网上发声,就没别的办法了,多无奈啊。
难怪大家都说“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了。
所以,把刑事责任年龄往下降,真是刻不容缓。
未成年人保护法,该做的是守护孩子的纯真,帮他们挡住成人世界的残酷,而不是给那些藏在人性里的恶当保护伞。
提前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进入新规点个赞,让那些小恶魔不能再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