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系结束后,来访者和咨询师能做朋友吗?揭秘心理咨询伦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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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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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系结束后,来访者和咨询师能做朋友吗?揭秘心理咨询伦理真相

说到这个话题,我真的特别好奇,有没有人真的和咨询师成了朋友?那会是什么感觉呢?之前我鼓起勇气跟我的咨询师说,想和她做朋友,她挺爽快地答应了,但强调必须等咨询关系完全结束之后。

咱们先稍微跑个题,来聊聊心理咨询伦理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心理学会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里,专门有一条关于专业关系的规定:

1.9 心理师在与某位寻求专业服务者结束心理咨询或治疗关系后,至少三年内不得与该寻求专业服务者或其家庭成员发生任何形式的性或亲密关系,包括当面和通过电子媒介进行的性或亲密的沟通与交往。在三年后如果发生此类关系,要仔细考察该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剥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同时要有明确可被查证的书面记录。

但这条规定听起来有点模糊,也挺特别的。如果不是干这行的人,很容易想歪,以为“三年内不行,三年后就可以随便来”。

其实啊,这话根本不是那个意思。这条规定背后有它的特殊原因,还跟咱们国家心理咨询伦理的发展史有关,同时也参考了国外的情况。

回溯到2001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始搞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这才让心理咨询师有了正式身份。刚开始那会儿,这行在国内还没站稳脚跟,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什么知情同意、保密原则、转介流程这些伦理规范,都还不够成熟。在实际工作中,问题一大堆,执行起来特别费劲。

国内管心理咨询的协会主要有俩:一是中国心理协会(CPA),二是中国心理卫生协会(CAMH)。CPA成立得早,1921年就有了,下面设了14个专业委员会,包括临床和咨询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但偏偏没有伦理学专业委员会。

CPA早年只在1992年发布过《心理测验管理条例》和《心理测验工作者的道德准则》,这两份文件主要是管心理测量这块的,对工作人员的伦理有点约束,但覆盖面不够广。

CAMH成立晚点,1985年才起来,也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但跟CPA一样,没专门管伦理的。直到2001年国家推行心理咨询师认证,在政策推动下,才出台了《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这个标准里的2.1款列了6条职业道德,涉及反歧视、知情同意、避免双重关系、转诊和保密等,可惜没明确说伦理问题该找谁处理、谁来监督,导致管理上出现真空,咨询师和来访者的权益都没法好好保障。

再加上相关法律不完善,职业资格管理不统一,培训机构质量参差不齐,这些因素卡在一起,让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难上加难。

反观国外,心理咨询发展时间长,规范得多。比如美国,管这行的部门就有四个:专业伦理学委员会、州注册机构、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虽然职能有重叠,但每个部门都把伦理管得死死的。

美国心理学会曾做过调查,在1319名心理学从业者里,有679人都遇到过伦理上的麻烦。在各州注册机构里,因为违反伦理被处罚的案例中,和来访者搞性关系或双重关系的占35%,非专业对待占28.6%,欺骗性治疗占9.5%,犯罪行为占8.6%——每年投诉量惊人。

说白了,不管国内国外,心理咨询里违反伦理的事都不少见,纠纷一堆。我在司法局工作时,就处理过好多起心理咨询案例的卷宗,相关问答里也提过一些。

所以到了2007年12月6日,中国心理学会发布了《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标准》和《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伦理守则》。

和政府出的职业标准不同,学会这套是学术性的专业标准,目的是完善管理体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培养合格人才,促进机构健康发展,满足社会需求。

这部伦理守则算是国内心理咨询行业走向规范的里程碑,既保障了咨询师的权益,也让来访者更清楚咨询中该注意的伦理问题。

但时间一长,加上互联网飞速发展,这套守则有些地方就跟不上现实了。双重关系、网络咨询等新问题冒出来,伦理冲突越来越复杂,守则的适用性受到挑战。

比如,网上做咨询,来访者和咨询师私下联系出纠纷咋办?在社交平台聊天,怎么保证内容不泄露?这些新情况让修守则成了急事。

其中就包括1.9条里那个“三年规定”。

这条是伦理委员会反复吵出来的结果,当时大家意见分歧很大。

那会儿,咨询师和来访者发展关系挺普遍的,甚至有点见怪不怪。有些来访者对咨询师迷恋到失去理智,极端的有拿刀威胁的,说不在一起就拼命或自杀。

这里头有咨询师的伦理问题,也有其他原因,比如来访者遭家暴快被打死了,咨询机构提供保护,咨询师的好意反而让来访者动了感情。

考虑到人和感情的复杂性,三年规定后面专门加了句:三年后如果发生关系,得仔细评估性质,确保没剥削控制,还得有书面记录。

初衷其实不是鼓励发展恋爱关系,而是给特殊情况留个口子,比如来访者生活陷困境,需要情感支持时,咨询师能合法提供帮助。

就像刚才说的家暴例子,来访者求救,咨询师帮不帮?帮了可能影响咨询关系,不帮良心过不去。这种时候,咨询师往往得突破设置,比如报警或联系社工,给来访者找社会资源。

所以别简单以为三年规定是给咨询师“开后门”,也不是让来访者苦等三年再交往。人和人的感情很复杂,不只有爱情或友情。

心理咨询的本质,是帮助人变得独立成熟。咨询师和来访者的关系很特殊,不是普通朋友或恋人能替代的。

感情上,我特别理解来访者对咨询师的喜欢和依赖——很多人从小缺爱缺陪伴,咨询室的共情氛围容易让人陷进去。

但咨询师终究只是咨询师,不是你理想中的另一半。真在一起后,发现对方有各种毛病,幻想破灭时会更痛苦。

如果真想和心理咨询师交往,没必要非在咨询里发展。你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认识ta,比如在社交平台或朋友聚会上,像玩三国杀时认识,慢慢了解真人,这样更真实全面。

这才是更靠谱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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