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首例关于“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教材纠纷案终于有了终审结果,法院维持了原判,认为这不属于知识性错误。
这件事其实从2016年就开始受到关注了。当时,有大学生在暨南大学的一门公选课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版)里发现,书中把同性恋归类为性心理障碍,还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
经过两次上诉和多次延期开庭,最终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认定这不属于知识性差错。
这个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
许多人都在思考其影响。
1、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它会不会加剧同性恋的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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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国家已经让同性恋合法化,甚至出台了同性婚姻法律来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
但现实中,还是有很多人对同性恋抱有恐惧和误解。
2、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包括一些教材在内,仍然有很多人误解同性恋?甚至有些恐同者特别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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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了客观看待教材案的终审结果,作为普通人,我们该怎样正确看待同性恋?又该如何影响那些恐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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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期待听到大家的科普和不同观点。
大家好,我是的首批心探教练summer糖糖,很高兴能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关于“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问题,其实早在民法典实施的时候,我就去查过,新民法典依然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同性结婚。
但在接触了西方社会对婚姻的看法后,我开始思考我们国家的政策:为什么我们国家还是把同性结婚视为禁忌?为什么公众和社会普遍不承认同性恋的合法性?

要理解这些政策,我们先得从理论层面看看我们国家是怎么看待同性恋的。
从生理角度说,同性恋可能和基因或染色体有关,有一定遗传性。因为人类作为两性繁殖的动物,产生同性情感从进化角度看,似乎违背了繁衍的本能。
从心理角度说,同性恋可能和青春期的自我认同有关,或者因为某些创伤经历,导致对性别角色的认识出现偏差。我们也能观察到,很多同性恋关系中,两个人还是会模仿异性恋的角色分工。

“心理障碍”这个概念其实不是一成不变的。精神医学和心理学一直在发展,诊断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影响这些变化的因素包括科学进步、文化背景和社会形态等。
但不管怎么变,定义心理障碍的标准,主要还是看个体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是否符合当前的社会文化主流。
所以,一个现象算不算“心理障碍”,关键看它能不能被当下的社会文化所接纳。
心理障碍其实是个相对的概念。举个例子,在疫情之前,如果一个人没事总戴着口罩,和主流习惯不符,我们可能会觉得他心理有问题。但疫情来了,大家都戴口罩,如果有人坚决不戴,把自己和别人置于风险中,我们还是会怀疑他心理有障碍。
同样的行为,随着主流趋势变化,我们的看法也会变。

除了上面说的,我觉得我们国家对待同性恋的态度,还和一个重要因素有关,那就是文化传统。
我们国家和西方最大的区别,除了遗传基因,就是文化差异。
在我们这里,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影响深远,几乎渗透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我们独有的“催婚”现象,就是受儒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让大家潜意识里觉得,人生必须生儿育女。
这几乎成了我们民族的集体意识。
所以,在这种集体意识下,我们本能地会在社会层面排斥同性恋,因为同性恋会触动很多人的羞耻感和内疚感。
这种感受很强烈,不仅来自内心,还会被周围环境强化,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
就算我们国家有少数人因为生理或心理原因成为同性恋,但社会主流还是很难接纳他们。
而国家政策和法律判决,往往都会顺应公众的主流意识。
试想一下,如果法院判决同性恋合法,会带来什么影响?
至少,这可能会对我们国家的文化根基造成冲击,动摇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
从某种角度说,维持原判的不是某个法官,而是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